污水费是指 按照“污染者付费”原则,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、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。这种费用旨在推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,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,从而改善水环境质量,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。
具体来说,污水费包括居民生活类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0.85元,非居民用水后必须缴纳的费用,按不同类别和用水量收取,与自来水费合并由供水企业代收。此外,特定用水活动如洗浴、洗车可能产生更高费用。
污水处理费是按照补偿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成本,并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。所征税种为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所得,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,第一年至第三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总结:
1. 污水费是用于支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费用。
2. 费用标准根据不同用水类别和用水量收取。
3. 污水处理费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、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。
4. 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,全额上缴地方国库,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,实行专款专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