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:
转包:
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。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,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,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,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。转包无需发包方许可,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。
出租:
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。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,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,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。
借用:
借用是出借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借给他人使用。借用是一种无偿合同,借用人无需向出借人支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费。
互换:
互换是农民为了耕作方便或出于其他考虑,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行使。互换后,双方均丧失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取得对方的承包经营权。
转让:
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经营权,经发包方许可后,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一种行为,并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。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,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。
入股:
入股是农户在自愿联合的基础上,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入股的形式组织在一起,从事农业生产,收益按股分红。这是一种具有合作性质的流转形式,而不是入股组成公司从事经营。
招标、拍卖和公开协商:
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、荒沟、荒丘、荒滩等农村土地,可以通过招标、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,并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。这些土地可以采取转让、出租、入股、抵押或其他方式流转。
这些流转形式应遵循农户自愿的原则,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,签订流转合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