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违章罚款的逾期处理期限通常为 15日。具体规定如下:
现场违章:
如果违章行为被交警当场查到并确认签字,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15日内到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。超过15日未处理的,每天需要交纳3%的滞纳金,滞纳金总额不得超过原罚款数额。
电子眼监控:
如果违章行为是通过电子眼监控拍照记录,车主可以在交通网站查询到违章记录后,在机动车年审前一个月内去违章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。注意,尽量不要超过一个驾照的记分周期,避免累计扣满12分。
缴纳罚款:
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,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。如果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,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%加处罚款,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。
建议:
及时缴纳罚款:为了避免产生额外的滞纳金和可能的法律后果,建议车主在收到罚单后尽快缴纳罚款。
留意滞纳金上限:根据最新规定,滞纳金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,因此车主应注意不要产生“天价滞纳金”。
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处理违章事宜请以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