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您的新社保卡领取后6个月内未激活,该卡将被限制使用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八条的规定,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,包括社会保险登记、个人权益记录、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。
要激活社保卡,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:
1. 携带您的有效身份证和社保卡,到发卡地的社保部门指定的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面办理激活手续。
2. 在激活时,您可能需要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完成相关手续。
3. 激活后,原医保卡账户上的金额将会转入新的社保卡内。
请注意,如果社保卡在规定的激活时间(自发卡日期开始的6个月内)未激活,原医疗保险卡将自动废止,但社保卡无需重新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