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假名出具欠条 可能构成诈骗罪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如果欠条上的名字是虚假的,并且债务人以此逃避债务偿还,这被视为欺诈行为,可能具备诈骗罪的基本特征。
具体来说,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。如果欠条上的名字是假的,且债务人拒不归还借款,那么这种行为可能被认为是采用了欺诈的手段,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从而涉嫌诈骗罪。
此外,如果出借人通过写假的借条逃避债务偿还,这也可以被视为诈骗行为,出借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。如果骗取的数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,会被立案追诉。
因此,建议在签订欠条时,应确保使用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,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。如果发现欠条上使用了假名,债权人应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