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:
基本身份证明
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。
婚姻状况证明
固定工或离职员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。
待业及个体户由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婚姻状况证明。
离异人员需携带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、离婚判决书等。
照片
双方近期2寸彩色照片3张,照片颜色需统一。
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
婚前医学检查证明。
无配偶声明及亲属关系声明。
对于再婚人员,还需提供前段婚姻的相关证明。
因私出境的人员需要提供我国驻外使、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。
建议
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,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。
对于不同身份的人员(如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居民及外国人),需要额外关注其特定的证件和证明要求。
如果材料不齐全或有问题,及时与相关部门或机构沟通,以确保顺利完成结婚登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