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1-10 12:10:05
产假一般从 分娩前半个月开始休。具体而言,根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七条,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。如果难产,则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此外,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因此,建议孕妇在预产期前至少提前15天开始休产假,以确保有足够的休息和准备时间。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休产假,建议提前向用人单位申请,并确保获得批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