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地停工可能导致的损失包括以下几方面:
人工费损失
工人基本工资、奖金及津贴、社会保险费用、其他福利支出等。
停工期间工人工资的计算公式为:人工费损失 = 工人日(或小时)工资 × 停工、窝工天数。
工人遣散费,计算方法一般为半个月工资或单程交通费+住宿+饭费+部分补偿。
留守人员人工费,计算公式为:人工费损失 = 工人日(或小时)工资 × 停工、窝工天数。
设备费损失
租赁设备的租赁费。
施工机械停滞补偿费,计算公式为:某种机械在停工期间的损失费 = [(此机械购进原值 - 此机械报废后残值) / 正常情况下此机械预期使用时间 × 停工时间]。
周转材料停止补偿费,包括停工期间已支设的未浇混凝土和未拆除的脚手架等。
材料费用损失
已加工完成待安装材料的费用。
已采购但无法退货止损的材料费用。
停工期间材料价格上涨导致的成本增加。
施工现场材料费用损失的计算公式为:材料价格上涨损失 = (停工期间材料价格 - 停工前材料价格) × 材料数量。
实体材料损失费,包括保管费、财务费、库损等。
其他相关损失
脚手架、模板、塔吊等施工机械设施长久闲置不用,造成租借费损失或锈蚀损毁损失。
进场未用的原资料、构件或工程设施长久搁置,造成钢筋生锈、设施腐化、水泥受潮凝结无效等损失。
已经订好的资料、设施、构件没法进场,或专业承包单位已经做好施工准备而没法进场,给施工单造成预支款损失和违约金损失。
留守人员和看护人员花费损失。
垫资施工后欠拨工程款的利息损失。
公共花费摊销比率增大损失。
期望收益损失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