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0年使用权通常指的是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。根据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第十二条的规定,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。在这70年内,购房者或开发商拥有对该地块进行建设和使用的权利。
需要注意的是,70年产权到期后,土地将收归国有,但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。如果需要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,则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。此外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,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,将自动续期,但续期需要交纳相关费用。
总结来说,70年使用权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,在这个期限内,土地归国家所有,房屋产权归购房者所有。到期后,土地可以自动续期,但需要支付额外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