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炮(燃放烟花爆竹)的管理由多个部门负责,具体如下:
公安机关:
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,依法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。
应急管理部门:
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。
市场监管部门:
负责职责范围内烟花爆竹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。
生态环境部门:
负责监控空气质量变化情况,适时提请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,并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科普工作。
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:
负责督促建设、施工等单位遵守相关规定,并督促物业服务人做好服务区域内的管理。
民政部门:
负责督促婚姻登记机关、殡葬服务机构遵守相关规定。
教育行政部门:
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安全燃放的教育。
交通运输、文化和旅游、气象等部门:
按照各自职责,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。
以上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,共同确保烟花爆竹的合法、安全燃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