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家庭暴力的情形包括:
身体暴力:
对家庭成员的身体攻击,如推搡、拳打脚踢、掐脖子、扇耳光等。
精神暴力:
侮辱谩骂、限制人身自由等精神折磨行为。
性暴力:
攻击受害者的性别部位,强迫发生性关系或强迫他人与受害者发生性关系。
经济控制:
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的财产决定权和使用权。
此外,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,并且调解无效,法院应当准予离婚:
重婚或与他人同居;
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受害者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。受家庭暴力的离婚妇女有权请求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